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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信外汇涉嫌非法集资?

字号+作者:techOL 来源:综合 2017-06-02 16:19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来, 香港证监会为严肃外汇市场频频亮剑,不断打击一些在港经营的无牌照经纪商以及那些将目标定位为香港市场或者宣称和香港相关的的不合规经纪商,并取得明显成效。 本月, 香港证监会的警告名单中再添加数家未经监管授权便向公众提供外汇交易服务的公司,声明警告居民关于金融产品风险增加的问题。

  那么爱信外汇, 这家于 2016 年浮出水面宣称通过香港港股通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外汇交易平台的公司又是否合规操作呢? 是否借着外汇交易之名, 行非法集资之实?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陷阱?

  律师称,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机构或个人在运作项目时,同时有以下行为就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第一,没有经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第二,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报;第四,向不特定对象融资。

  1. 通过爱信外汇公司的网站信息 https://www.ace-finance.com/,声称其通过由香港当局监管的企业- “香港港股通证券公司”提供交易平台, 但未能有事实证明“爱信外汇”与“港股通”之间的隶属关系,网站也未给出任何受监管信息或有证据证明爱信获得过执照或曾进行注册,因此并不具备提供投资服务的资质。

  2. 爱信外汇公司不定期的通过大型集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即不特定对象)投资产品, 吸纳介绍人,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传销组织的特征。

  3. 最高法在 2010 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然而浏览爱信的网站上,交易品种有商品指数、债券、对冲基金等, 其中包括固定回报外汇交易产品(FRFO), 即承诺投资人固定回报。

  在本例中, 爱信外汇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以及线下集会活动等方式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投资人,任何投资行为都需保持谨慎,特别是新型网络投资不但要看对方资质更需要看投资方式是否合法, 因此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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